关于开展2016年校级预算调整工作通知
各预算单位:
为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各单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印发<成都理工大学财务预算和决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理校发〔2013〕28号)文件和学校相关要求,现将学校开展2016年校级预算中期评估及预算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算调整范围
学校2016年预算调整包含收入预算调整和支出预算调整两部分。其中,收入预算调整是指有关单位、部门提交的2016年各类收入预算数,包括上缴金库资金,上缴财政专户资金和其他收入预算。
支出预算调整是指学校年初校级支出预算安排的所有经费,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包含直接费用)、学生经费和专项经费等,其中专项经费包含2016年由中央及省财政戴帽下达的专项经费(如教学质量工程、2011协同创新中心等专项)。
二、预算调整的原则和依据
2016年校级预算调整是指各单位在对学校年初下达的校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开展的预算调整工作,工作开展的原则和依据如下:
(一)2016年预算调整的原则
1.“收支平衡”的原则
2.“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
3.“要钱先有事,有事必有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
4.“保障重点、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归口管理和讲求绩效”的原则。
(二)2016年预算调整的依据
本次预算调整采取中期评估和预算调整相结合的方式,拟申请预算调整的各单位、各部门需在自评估的基础上,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其中自评估工作包括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评估等。
三、具体要求
请各收入预算调整申请单位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填报《成都理工大学2016年校级收入预算调整申请表》(附表1),各支出预算调整申请单位登陆复旦天翼财务查询系统,查询负责经费截止2016年9月30日预算执行情况,并根据经费支出绩效填写《成都理工大学2016年预算调整申请表》(附表2),于2016年10月15日前提交电子版和签字纸质版至计划财务处。
1.《成都理工大学2016年校级收入预算调整申请表》(附表1)和《成都理工大学“有关其他收入”直接费用支出预算审批表》(附表2)交收入管理中心赵静收(联系电话:84076818;电子邮件地址:zhaojing@cdut.cn)。
《成都理工大学2016年支出预算调整申请表》(附表3)交预决算管理中心张苒收(联系电话:84075686;电子邮件地址: zhangr@cdut.edu.cn)。
2.预算材料应由编制人、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并注明填报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3.预算编报相关表格在由文中链接下载或从计划财务处网站 “下载专区”栏下载。
附:
附表1:成都理工大学2016年校级收入预算调整申请表
附表2:成都理工大学“有关其他收入”直接费用支出预算审批表
附表3:成都理工大学2016年支出预算调整申请表
计划财务处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