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清理和治理往年借款的财务工作方案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借款日常清理和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等工作,化解和降低借款事项的财务风险,落实好借款清理工作的各级职责和责任,经学校研究决定,结合《关于对往年未冲销借款进行全面清理的通知》(成理校〔2016〕35号)及《关于做好全面清理和治理往年借款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借款冲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借款清理相关事项的咨询
借款人对借款信息需要进一步了解或咨询,可以通过财务信息门户新版财务查询模块进行自行查询,也可与计划财务处联系并咨询。
经办责任人: 向全珍 蔺 玉
联系电话: 84079018 84075686
二、借款人办理还款或冲销手续核算要求
1、以票据进行往年借款冲销方式:基于当年票据的真实性基础上由经办人写事项说明,经费负责人审批,归口管理部门审定后进行借款核销的办理。
2、以现金方式冲销往年借款:由经办人写事项说明,经费负责人审批,归口部门领导审定后进行借款核销的办理。
3、原始票据遗失等造成无法冲账的,由经办人到原收款单位取得票据的复印件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如对方单位倒闭等原因无法取得票据的复印件,应取得其他符合法定程序的要件后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4、借款人属于离退休人员或学生,以及借款人死亡或残废、开除公职等情形,由归口管理单位负责梳理相关情况,以书面方式提出合法合规的处理意见,按照学校及上级规定逐级报批处理。
5、借款人在规定时间内确因特殊原因未能自行还款或冲账的,须将借款事项未归还或未能报销的书面说明提交到学校计划财务处。
6、其他事项。对存在未明事项,请借款人与部门、单位和计划财务处加强联系和沟通。
经办科研类借款责任人: 向全珍 黄序英 邓舒懿 经办事业类借款责任人: 向全珍 蔺 玉 马安明
三、现金归还借款的处理流程
(一)借款人可将现金存入学校指定银行账户并凭借审批后事项说明(注明原借款时间、借款金额、借款项目财务编码等关键信息)、现金缴款单回单等到计划财务处办理借款冲销手续。
1、工商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成都理工大学
账户信息:440 222 800 900 880 0382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成都理工大学支行
银行地址:学校大门旁工商银行
汇款用途:XXX学院(单位)XXX人还款
2、建设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成都理工大学
账户信息:5100 1885 3360 5071 6993
开户银行:建行铁道支行成都市双建路分理处
银行地址:八里小区东方明珠旁建行
汇款用途:XXX学院(单位)XXX人还款
(二)借款人可以直接将现金和凭借审批后事项说明(注明原借款时间、借款金额、借款项目财务编码等关键信息)直接交计划财务处,进行办理。
经办责任人:向全珍 蔺 玉 王丽梅
四、涉及预算调整事项的流程与审批
(一)涉及预算划拨事项
1、各类科研项目经费、中央和四川省财政拨款专项下达的项目经费、上级补助收入安排的经费均不涉及预算划拨事项。
2、仅限往年借款占用当年预算的项目需要履行往年借款预算指标划拨事项。往年借款占用本年预算项目,是指学校年度校级预算安排的项目。
(二)划拨流程
申请往年借款预算指标划拨事项的单位,需在计划财务处网页下载《成都理工大学以往年度借款事项说明及预算划拨申请表》,填写借款事项(说明借款日期、凭证号、经办人、借款内容、金额、未及时冲销原因等),经项目负责人、归口管理部门和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交计划财务处办理。
大额借款事项的往年借款冲销预算划拨,在提交预算划拨申请表的同时需附上相应的合同等审批要件。
经办责任人:何剑平 张苒
五、预算项目的启用与关闭流程
由接单人并审核后,交预决算管理中心审核后,开启封存项目。待冲账业务处理完毕后,再关闭封存项目。
经办责任人:何剑平 张苒
六、科研预开票据借款
科研预开票据形成借款的核实事项由接单人接收后,交会计核算中心负责人牵头处理。
经办责任人:向全珍 蔺玉 邓舒懿
八、无法还清或无法处理的借款事项的书面说明接收与登记
1、借款人属于离退休人员或学生,以及借款人死亡或残废、开除公职等情形,由归口管理单位负责梳理相关情况,以书面方式提出合法合规的处理意见,按照学校及上级规定逐级报批处理。
2、借款人在规定时间内确因特殊原因未能自行还款或冲账的,须将借款事项未归还或未能报销的书面说明提交到学校计划财务处。
3、提交的书面材料,财务经办人员需要填写《全面清理往年借款中未冲销事项报告表》(在计划财务处网页下载),并将材料作为附件,报告表需编号保存。
经办责任人: 向全珍 蔺玉
附件:
全面清理往年借款中未冲销事项报告表
计划财务处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