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重申进一步做好全面清理和治理往年借款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2017年6月起,各单位各部门在落实进一步做好全面清理和治理往年借款相关工作的通知以来,部分借款人,借款经费负责人在借款确认、情况说明、核对账目、还款报账等方面,均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在积极配合借款清理工作。
近期,计划财务处了解到,仍然有部分借款人不清楚本人的借款情况,现将进一步做好全面清理和治理往年借款相关工作进行重申:
1.请各单位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将借款清单通知到人,督促到位。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部门)事业类借款冲销事项;科技处负责科研项目类借款冲销事项和科研预开票据回款事项;地质调查研究院负责地调项目类借款冲销事项。
2.本次对往年未冲销借款清理和治理工作在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
3.未冲销借款的经费负责人或经办人、借款人请参照计划财务处网页上公布的全面清理和治理往年借款财务工作方案实施借款的冲销工作。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审计处 计划财务处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