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年终前后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库[2021]22号)及《成都理工大学关于下达2021年校级综合预算的通知》(成理校发[2021]8号)要求,现将学校2021年综合预算年终结余经费清零、申请结转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结余经费处理规则
(一)可自动结转,不需提交经费结转申请的经费
1.各单位、部门创收收入安排的“直接费用”、“发展运行性费用”。
2.各学院的“日常运行费”。
3.学校各类科研项目(项目编码开头为80303)和地调类科研项目。
4.学校各类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项目(项目编码为年份+BZ+序号)
5.学校各类代管项目。
(二)需提交经费结转申请,依申请结转的经费。
1.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的设备、维修采购经费、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基本建设预算经费。
2.已签订各类采购或服务合同的项目。
3.根据上级政策或学校文件可以结转的项目。
除上述经费外,其余预算项目经费结余原则上一律清零。
二、结转申请工作程序
对非政府采购的项目,请填写《成都理工大学项目非政府采购经费结转申请表》(附表1);对于政府采购和基建维修项目请填写《成都理工大学政府采购经费结转申请表》(附表2),签字确认后并附上相应的合同、政策等支撑材料。
请各单位全面、认真清理本单位的结余结转项目,对符合依申请结转要求且需继续实施的项目,填报结转申请表后,如属于归口管理经费的,请于2022年1月4日交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审批后报财务处。如属于非归口管理经费的,请各单位填报结转申请表直接交财务处,财务处汇总后按程序上报财政厅。逾期不报视作无需继续使用,不申请结转。
所有申请资料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于2022年1月5日前交财务处预决算中心。
联系人:李思怡,联系邮箱:158329822@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 《成都理工大学项目非政府采购经费结转申请表》
2.《成都理工大学政府采购经费结转申请表》
财务处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