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学年学生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生代管费和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川价发〔2005〕122号)、《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川教〔2007〕190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6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国办发〔2018〕82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357号)等文件精神,经2020年7月7日学校第二百零九次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现将2020学年研究生、普通本专科学生、成人本专科学生以及自费来华留学生的学费、住宿费、代管费和服务性缴费标准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学费、住宿费缴费标准
2020学年学费、住宿费缴费项目、缴费标准见附件1-6。
2020学年专升本学生按其升入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二、代管费、服务性缴费标准
(一)教材费
2020级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含中英联合办学学生)教材费900元/人,由学校统一收取。教材费为预收,学年末结算、多退少补。
(二)军训服装费
按国家规定组织新生军训,学生军训须统一着装。学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为2020级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统一代购了军训服装,每生缴纳军训服装费105元,由学校统一收取。
(三)体检复查费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入学新生须进行体检复查(包括从校外升入本校的专升本学生)。体检复查项目包括一般健康检查(内科、外科、血压、身高体重)、五官科(视力-裸眼视力、矫正视力,辨色力,听力筛选试验,口吃检查)、数字化X射线摄影(DR)、生化检查(肾功、肝功、血常规)、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建立健康档案、健康咨询等,2020级新生体检复查费130元/生,由学校统一收取。
(四)基本医疗保险费
学校暂按300元/生.学年的标准预计(选择银行批量代扣方式缴费的学生按300元/生.学年的标准预存)。待当地人社局正式文件出台后,学校将按照文件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统一收取。
三、缴费时间、方式
学生缴费采取银行批量代扣、网上缴费平台、支付宝及微信等方式,学生可以任意选择其中一种。
(一)银行批量代扣方式
适用于2020级新生以外的学生。选择银行批量代扣方式缴费的老生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将学杂费足额存入与学校绑定的建行卡内(卡内金额务必比应交学杂费总额多存1元,否则会扣款失败),学校将于8月31日、9月7日、9月21日实施银行批量代扣。学校进行银行批量代扣时,一旦学生将足额款项存入与学校绑定的建行卡内,则视为学生自动选择银行代扣方式缴纳学杂费。
如果有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勿将款项存入与学校绑定的建行卡,以免误扣。如果获批贷款金额小于应缴金额,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或网上缴费方式补齐学杂费。
(二)网上缴费平台方式
适用于所有学生。选择网上缴费平台方式缴费,访问成都理工大学财务处主页(http://www.jcc.cdut.edu.cn/),点击标题栏中的“学生网上缴费”,登录网上缴费平台(无需注册,登录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八位)。具体操作参见登录界面“缴费指南”。
(三)支付宝方式
适用于所有学生。选择支付宝方式缴费,用手机登录支付宝,搜索并关注“成都理工大学生活号”,进入“缴费大厅”,点击“学杂费”,根据页面提示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八位)。进入缴费页面后,根据提示选择需要缴纳的费用项,点击“支付”,按照页面提示操作,完成缴费。
(四)微信方式
适用于所有学生。选择微信方式缴费,用手机登录微信,搜索“成都理工大学财务处”,关注成都理工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进入微信公众号,点击“学生服务”,选择“在线缴费”。进入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八位),点击“登录”;进入缴费页面,选择相应的缴费项目,完成支付。
原则上从2020年8月25日起,所有老生可登录成都理工大学网上缴费平台、支付宝或微信进行缴费。因疫情原因,新生缴费时间根据录取情况另行通知。网上缴费系统开放期间均可缴费(2020年9月起每月月底的最后两日系统暂停缴费,银行批量代扣期间系统暂停缴费)。
四、缴费票据
2020学年学费、住宿费的收取使用“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电子)”;教材费、军训服装费、体检复查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收取使用“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电子)”。
五、缴费有关规定
(一)严禁各单位(部门)超出本通知规定的缴费项目及缴费标准“搭车”收费,严禁各单位(部门)使用自制票据和外来票据收费,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普通本、专科生学费实行学分制缴费,研究生学费实行学年制缴费,由学校统一收取。
(三)学生报到时应一次性缴清所有费用。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缴清费用的,须按照学校的规定办理缓缴手续,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应及时缴纳除获批缓缴金额外的学杂费用,剩余款项需在批准的缓缴期限内缴清。
六、其他
(一)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务必于新生报到前5天将新生名册(含电子版)交财务处,便于及时生成新生学杂费缴费信息。
(二)校医院务必于2020年8月13日前将上级部门制定的2020年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收费标准交财务处,便于及时生成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信息。
(三)请各学院和有关部门将缴费事项通知到各年级学生。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