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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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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编制学校2017年预算及2017-2019年支出规划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日期:2016-10-11浏览量:

    关于编制学校2017年预算

    及2017-2019年支出规划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17-2019年支出规划和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川财预〔2016〕74号)以及《关于印发<成都理工大学财务预算和决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及《关于印发<成都理工大学收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推进绩效预算管理,现将学校2017年预算及2017-2019年支出规划编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主要原则和主要变化

    (一)主要原则

    1.“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是指学校除非财政拨款科研项目经费以外的所有收支均纳入学校财务综合预算管理。

    2.“宽口径匹配”的原则,是指部门预算与校级预算的宽口径匹配。

    3.“厉行节约”的原则,是指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厉行节约要求,并结合学校具体情况,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从严控制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支出,严格按照政策标准编制会议、培训、差旅等经费预算。

    4.“绩效管理的原则。是指按照项目绩效管理的要求,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在申报项目经费同时填报绩效目标。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不得纳入项目库管理,也不得申请预算资金。原则上,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个数只减不增。

    5.“应收尽收”和“增收”的原则,是指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应收尽收和增收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和争取各类收入。

    (二)主要变化

    1.2017年部门预算和校级预算编制同步启动

    按照 宽口径匹配的要求,2017年部门预算和校级预算编制同步启动。

    2.实施项目“前置预审”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在申报项目时,一是要明确项目的内涵。申报的项目是指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和各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具有特定专项用途,不包括日常运行和零星开支的事项;二是需履行项目预审工作。各单位在提交项目申请时,需同时提交项目设立预审材料。未提供项目设立预审材料的,原则上不接受申报。

    二、2017年预算编制职责及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成都理工大学财务预算和决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理校发〔2013〕28号)要求,计划财务处负责具体编制预算草案;校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和总务处等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汇总相关部门预算申报并提交计划财务处;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要求和实际需要提出本单位的预算申请。各单位、各部门应切实履行预算编制职责,确保学校预算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一)收入预算编制

    2017年收入预算编制工作已于2016年9月9日完成。各单位、各部门应依法依规积极组织和完成各类收入目标,确保“应收尽收”和努力做好增收工作。

    二)支出预算编制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现将各部门的编制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

    1.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维持单位日常运转和活动开展的各类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和学生经费支出。

    (1)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博士后经费、遗属生活补助等

    编制归口部门:人事处、对外合作交流处(指外籍教师工资)、校医院(包括离休人员医疗补助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和计划财务处。

    编制要求:结合2016年人员经费支出相关要求,充分考虑社会保障和工资间的勾稽关系,依据测算标准编制。

    (2)公用经费支出:包括会议费、培训费、水电费、零星维修费、离退休公用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各单位、各部门的日常运行费、党政差旅费、直接费用等。

    ①会议费

    编制归口部门:校长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科技处和研究生院

    编制要求:充分考虑学校承办各类会议的需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委办〔2014〕9号)各类会议支出标准,据实测算编制。

    ②培训费

    编制归口部门:组织部、人事处

    编制要求:充分考虑学校举办各类教职工培训和本校教职工参加各类培训的需要,严格按照《四川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川财行[2014]86号)各类培训支出标准,据实测算编制。

    ③水电费、零星维修费、教学设备维修费

    编制归口部门:总务处 实验室与装备管理处

    编制要求:水电费根据实际支付要求分类测算出需由学校实际支付和由学校垫支回收的金额,由总务处据实测算编制。零星维修费主要是指50万以下,零星实施的设备和工程维修经费,其中行政设备维修由总务处测算编制,教学实验设备维修由实验室与装备管理处测算编制。

    ④离退休公用经费

    编制归口部门:离退休办公室

    编制要求:根据四川省离退休活动费管理办法,据实测算编制。

    ⑤工会经费

    编制归口部门:校工会

    编制要求:根据工会经费预算办法,据实测算编制。

    ⑥福利费

    编制归口部门:人事处、离退休办公室

    编制要求:根据福利费相关管理办法,据实测算编制。

    ⑦日常运行费

    编制归口部门:各单位、各部门

    编制要求:根据各单位实际人员、资产保有数量,按照标准据实测算编制。

    ⑧党政差旅费

    编制归口部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编制要求:根据学校党政领导出差计划,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据实测算编制。

    ⑨直接费用

    编制单位、部门:有关其他收入组织单位

    编制要求: 结合2017年收入预算的填报情况对有关其他收入的直接费用、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和实验室服务性收入项目的支出预算进行科学、合理和精细的测算,据实进行申报,填写《2017年校级支出预算“有关其他收入直接费用”申报表(非学历教育培训、实验室服务性收入除外)》和《2017年校级支出预算“非学历教育培训/实验室服务性收入”支出预算汇总申报表》,经归口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和分管校领导审签后于2016年10月19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反馈给计划财务处收入管理中心。直接费用申报填写附表3-4。

    (3)学生经费支出:包括各单位的本专科集体活动费、就业指导费、贷特勤、本专科实习费、各类学生活动经费等。

    编制归口部门:学生处、教务处

    编制要求:各学院根据需求向学生处和教务处提交申请,由学生处和教务处汇总后,据实测算编制。

    除直接费用外,上述经费申报填写附表1。

    2.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具有特定用途的,用于学校专项工作发展服务的支出。编制归口部门和编制要求如下:

    (1)“三公”经费预算编制:部门预算中单独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同时编报编制说明,财政厅在批复部门预算时一并予以批复。

    一是因公出国(境)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水平。确因特殊原因有所增长的,应在绩效目标中详细列出组团名称、人数、经费和产生的预期绩效,并使用其他非财政资金统筹安排。由对外合作交流处据实测算编制。

    二是公务接待费。实施公务接待费预算总额控制,原则上公务接待费不得超过上年水平。由校长办公室据实测算编制。

    三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总务处据实测算编制。

    (2)物业管理专项:由总务处、后勤服务集团和武装保卫处据实测算,采用根据人员结构、实物存量和校园面积等结合定额标准的方式据实编制。

    (3)还本付息专项:由计划财务处根据合同据实测算和编制。

    (4)设备购置专项:由总务处、教务处、实验室与装备管理处据实测算和编制。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对于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配套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牵头部门要严格按照“先预算、后采购”和厉行节约的原则,如实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执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

    (5)信息化建设(含网络维护费):由实验室与装备管理处据实测算和编制

    (6)人才建设项目:由人事处据实测算和编制

    (7)大型修缮项目:由总务处据实测算和编制

    (8)基建项目:由校园规划与建设处据实测算和编制。

    (9)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分别由实验室与装备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归口管理,据实测算编制和执行监管。

    (10)学科建设专项:由研究生院据实测算和编制。

    (11)教学质量工程专项:由教务处据实测算和编制。

    (12)科研经费专项:由科技处据实测算和编制。

    (13)图书购置专项:由图书馆据实测算和编制

    (14)其它校级专项:由各单位根据实际需求据实测算和编制。

    编制要求:①参考2016年实际支出情况并结合预算年度工作安排。②根据绩效目标核定预算规模。学校根据各部门报送的绩效目标,考虑部门资产配置和职责任务,核定项目预算规模。有定额标准的项目根据标准核定预算;无定额标准的项目根据支出需求逐项核实确定预算。③细化支出预算,强化预算执行力。在支出预算编制过程中,尽可能科学化及精细化,以保证预算的准确性和可行性。预算项目一旦通过,必须严格按照预算内容执行,非客观条件变化不作预算调整。④按照政府采购要求,需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费用,如设备购置、图书购置、大型修缮、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会议费、印刷费等需进行精细测算。⑤各项目应提交预审材料,以纳入项目库管理。⑥申报专项的单位应填写附表2,一个项目填写一表。

    三、2017-2019年三年支出规划工作要求

    2017-2019年三年支出规划与2017年预算编报同步进行。在2017年预算编报数据的基础上,预测2018、2019两年相应数据,2017-2019年三年支出规划编制要与本部门2016-2018年三年规划和2017年预算相衔接。三年支出规划只涉及项目经费。按项目填写附表2。

    四、工作时间要求

    (一)各单位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9日

    (二)报送材料

    各单位、各部门请根据工作职责,填写相应附表(附表电子版请在计划财务处网页下载),附表填写完成后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签字确认后,同时上报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苒(支出预算编制)84079519   zhangr@cdut.edu.cn

    赵静(直接费用预算编制) 84076168  zhaojing@cdut.cn

    附表:

    55=成都理工大学年度预算基本支出经费申报表.xls

    56=成都理工大学年度预算专项申报表.xls

    57=2017年校级支出预算“有关其他收入直接费用”申报表(非学历教育培训、实验室服务性收入除外).xls

    58=2017年校级支出预算“非学历教育培训实验室服务性收入”支出预算汇总申报表.xls


      成都理工大学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