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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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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将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卡更换为社保卡的通知

    发布日期:日期:2018-05-11浏览量:

    关于将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卡更换为社保卡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从2018年6月起,学校在职教职工绩效工资卡更换为社保卡。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未领社保卡的教职工原发放银行卡不变;

    二、原绩效工资发放卡中的余额不会自动转入社保卡的金融账户,原卡由教职工本人自行处理;

    三、请已领社保卡但未办理金融功能激活的教职工本人务必于6月25日前持社保卡、身份证和手机到就近建行营业网点办理金融功能激活,以免影响社保卡的使用;

    四、2018年4月起新办理退休的教职工养老金将直接发放到社保卡;

    五、已领社保卡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更换为社保卡事宜,待人事处与省社保局完成数据对接,具体更换时间再另行通知;

    六、社保卡具有免收卡年费、短信服务费、同城跨行取现手续费等特点,并可作为华西医院就诊卡预约挂号等功能。学校在职教职工绩效工资原则上均发放到社保卡,因个人原因确需保留原银行卡继续发放绩效工资的,请本人书面申请并由各单位、各部门统一汇总后于5月31日前报人事处。

    请各单位、各部门务必做好政策宣传,将本通知内容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

    如对以上通知内容需要咨询,请与人事处或计划财务处联系。咨询电话:84078919(人事处张洪林)、84079589(计划财务处 林路)。

    特此通知。

    附件1:社保卡主要特点及功能

     人事处  计划财务处

    2018年5月9日


    • 附件【1526026804548.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