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财政厅2018年年终前后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财政资金年终结余的处理如下:
(1)2016年度安排预算仍未使用完毕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2016年中地共建、2016年第一、二批科技项目、2016年国土资源厅项目等),除财政科研项目按规定办理结转外,其余项目资金全部予以收回;
(2)2017年度安排预算无需继续使用的财政资金(含部门财政应返还额度),全部予以收回;
(3)2018年度安排预算尚未执行完毕的,对已经进入政府采购程序的政府采购预算、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基本建设预算、在研期间的科技计划项目预算和当年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准予结转2019年继续使用,其余全部予以收回。
(4)政府采购预算结转结余处理。除特殊情况报上级财政主管部门同意外,在10月31日前未进入采购程序的年初部门预算项目(包括未进行采购计划备案的采购预算)和未在30日内进入采购程序的执行中调整追加预算项目,不予结转;采购合同的结余,不予结转。已完成采购但尚未完成支付的项目,为确保单位在下一年度足额支付,按照合同剩余金额进行结转。
对于符合结转规定且需继续实施的项目,请予2018年12月21日前提出结转2019年继续使用申请,将申请纸质档及电子档报送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汇总后报教育厅。逾期不报视作无继续实施结转项目。
联系人:张苒 余倩 联系电话:84079519 邮箱:zhangr@cdut.edu.cn
附表:
2018年拟结转指标申请表(符合结转规定的)
计划财务处
2018年12月17日